白日衣衫尽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盗墓小说网www.gpmicro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地厌觉得水苏是世上最好的师尊,能被他收为徒弟,简直是他狗生最幸运的事情了。

不错,地厌是一只小狗妖,自小就在土地庙里混饭吃。当然,他觉得他狗生第二幸运的事,就是被土地公公捡回来了。

只是,土地公公很奇怪。总是一边嫌弃他碍手碍脚,又一边总把好吃的贡品都给了他。又要给他取名字,但又没给他取好听的名字,说什么贱名好养活。还想要教他修炼,哦,他自己也是半桶水,无能为力,于是正好遇上巡山的水苏,便上前推销,什么纯良无害,什么忠肝义胆,什么表里如一,什么任劳任怨,说得天花乱坠,听得地厌自己都脸红。

水苏看了一眼地厌,觉得他憨憨的,于是问他愿不愿意拜自己为师。

地厌还呆呆地,看看水苏,又看看土地公公。土地公公一巴掌拍在他脑后,说你还不赶紧跪下拜师。

于是地厌有了师尊。地厌跟着师尊走的时候,一步三回头,那个拧巴的老头儿却躲起来了,说是终于送走了小麻烦精,世界都清静了。

刚开始的日子,地厌不是很习惯,他很是想念那个唠叨的老头儿。但师尊很好,很耐心地教他修炼,还跟他说如果实在想家就带他回去看看,不是拜师修炼就要斩断过往的。

地厌都惊呆了,师尊竟然会让他把那个小庙当成“家”。但他仔细一想,又觉得没毛病,那确实是他的家。他很高兴,他也是有家的狗子了,而且师尊还允许他想家。后来,师尊还真的带他回去了。老头儿高兴坏了,给他塞了好多贡品让他吃,叫他要勤勉修炼要听神尊的话。从此,他的心稳稳地落地了,反倒没那么想家了,毕竟,家就在那里,他能回去。

战神殿里还有个大师兄,水苏不在的时候,大师兄会指导地厌练剑。地厌不喜欢练剑,他想跟师尊学枪法,但大师兄说,学了剑法,可以御剑飞行哦。于是地厌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大师兄学起了剑法。

水苏越来越忙,脸色越来越难看。然后有一天,他干脆大嚷着“没空,不去。”直接就把来送请柬的小仙赶走了。

但后来水苏被通报批评了,只能又一脸不高兴地赴宴去了。

地厌觉得难过,师尊很久没笑过了。

突然有一天,地厌看见师尊把自己的脚包成了粽子,然后就在前院玉兰花树下的石桌前坐下,将粽子,不对,将“受伤”的脚明晃晃地架在石凳上,拿出小酒瓶,端着小酒杯,自斟自饮着。

送请柬的小仙一进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高辣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红颜堕之祸世恶奴

红颜堕之祸世恶奴

为生活写黄
(古文,逆袭,寝取)乱世纷争,三国争霸,互成鼎足之势,南朝赵国依长江天险,偏安一隅,坐江而观北朝双雄之鏖斗,助弱抗强,最为得利!北朝双国,秦国,梁国,相邻而居,争斗不断,但因两国兵势相当,边境纷争三十余年,反是为境内百姓,迎来异样和平。然,天下时局变幻莫测,今日之升平,亦可是来日之祸事!
高辣 连载 41万字
她

可乐冰
她是同学们眼中的校园nv神是他记忆里的小仙nv是他的青梅竹马是他默默暗恋已久的人是他最乖巧最疼ai的小妹妹是他……她美丽、动人、具有诱惑力。但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普通人而且她闻得到,他们都好香啊(╯▽╰ )(情节都是为了吃r0u,所以不用过多纠结)
高辣 连载 1万字
艳夏(骨科)

艳夏(骨科)

树小申
高辣 连载 8万字
兽中正寝

兽中正寝

翠竹听风
引子
高辣 连载 14万字
玫瑰予我(高H)

玫瑰予我(高H)

凤卿
【全书高能,肉多细腻也狂】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“枯荣,我的目的,从来都只是为了找到你,占有你” 潮声反复,她指尖的光点忽明忽暗,烟雾升起,她侧眸看向我,眼波流转,风情摇曳,又忽地讥讽一笑。光点在沙滩上慢慢熄灭,她赤脚碾碎玫瑰,血是她的,玫瑰是我的。那妖娆的姿态,慵懒而又魅惑,白得晃眼的脊背……潮水扑打肌肤,她像坠入人间的天使,转头看向我时,微红的眼尾带着恶魔的蛊惑,红唇亲启间,她说:在天亮前,
高辣 连载 2万字
身为合欢宗圣女的我在下届搅风搅雨的日子

身为合欢宗圣女的我在下届搅风搅雨的日子

糖醋排骨
身为合欢宗圣女的袖真因活得过于抽象被师傅踢下届!想要回修真界必经三世劫难,而身为合欢宗门人想要突破金丹期只有与小世界内的气运钟爱者,让他自愿交予运道和精血才行。袖真有一句妈卖批要讲!师傅有你这么强迫人睡男人的吗!! 我只想神经病的活着有错吗!有错吗!! 世界一:三我真劫历史书很厚,往往一句话便概括了人一生。崇一十四年,冬,历经32年割据一方的袖真终统一天下,荣登帝位。号,真。后世称大真帝国,据史官
高辣 连载 73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