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熟悉的步调,蚕丝软底踏在木阶上的响动,衣衫下摆与指腹摩擦的细碎声音,间或有几声细微的咳嗽。

“怎去得这么久?”

“朋友多,难免久一些。”他笑了笑,并她身边坐下,执壶筛了两杯酒,“唔!这酒果香微末,以木香环之,兼有些微焦香点缀,放凉后用木器封存窖藏数日,几种合为清香,各色味道浑然一体,此前未曾有过,不知取个什么名好?”

“煎雪。”酒儿娘轻轻一掌拍在他肩头,徐徐展颜笑之,“你这酒虫,鼻子灵得吓人,不如去当差好了。”

“当差哪有说书来得惬意,我这人自由惯了,教我去当差,束手束脚的,简直要命。”他仰颈饮下一白,酒液温柔,贴唇入口,清香染在口腔咽喉中每一寸间,一丝凉意遁入胸腔,呼出口白气来,似乎都带着丝丝缕缕的酒香。

他不知道的是,她双目失明,又经年酿酒,鼻子比他更敏感。

他的身上不止有寒气,还有血的味道。

只不过她从来不问而已。

他不说,她也不问。

其实她知道,一个说书人,怎么会佩剑呢?一个说书人,怎么穿得起那样名贵的缎子衣服呢?那柄剑在他鞘中不安分地铃啷作响、犹如龙吟的时候,她又是怎么强抑下对他的不舍,挤出笑意送他出这风醉楼门?

她从来不问。

只要他在,能陪她痛饮几大白、能为她讲些新鲜事,就足够了。她常这样想,可心中总是难以抑止地妄想贪图更多,她想问他要去什么地方、要去见谁、要忙些什么、几时才回来,可最后到嘴边的话总是咽了回去。

她凭什么诘问他这些呢?

这份可怕的、绞缠在心底的情感,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?

连她自己也几乎记不清了。

只记得是几年前的一个雪夜。

那时风醉楼还不是风醉楼,只是一间破破烂烂的小客栈。

这客栈是她死去丈夫留下的唯一遗物。她天生双目失明,爹娘早故,行将饿死之际,被一个老酒鬼收留,学会了酿酒,老酒鬼死后,她便顺理成章嫁给了老酒鬼的儿子,才嫁不到一年,丈夫就染上花柳病死了,留得这爿小店与她。

原本独身一人,日子虽过得清贫,倒也不至过不下去,只是频有地痞捕快欺她眼盲,时常白她酒数,她耳鼻皆灵敏,与其理论,便遭拳脚相加,讨债不成,还要多搭上几坛好酒,一来二去,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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